问题 | 怎样摆脱保险公司的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存在对于保险责任的归属以及赔偿金额具体数额等问题产生了争议时,便需要采取适当且公正合理的方式加以解决。
根据行业惯例,针对保险业务中所可能出现的各种争议,通常可以选择通过协商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这三种途径来妥善处理。 首先,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真诚的态度展开磋商,相互做出适当的让步,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够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的方式主要包括自行和解与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形式。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第三者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出面调停,协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判断,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当事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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