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能走保险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权益。
然而,他们却有权利从案发现场的犯罪嫌疑人那里寻求赔偿。 首先,在案件进入法庭审理程序之前,被告方可以与受害者就经济补偿问题进行谈判并签署一份初步协议。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赢得受害者的理解和同情,同时也有助于法院在量刑时依据犯罪情节适度减轻责任。 其次,若被告方未能与受害者达成赔偿协议,那么受害者或者其家属有权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和公正裁决,最终将判定被告方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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