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再诉讼可以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方面,其并不一定需要等到理赔完毕之后方可进行,而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诉讼。交通事故的解决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事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当责任认定书出炉且经过调解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便可依据该认定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将对方及对方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
首先,应当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承保的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对原告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原告损失,则剩余部分应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确定的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仅有一年时间,请务必及时主张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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