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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不赔的要自己赔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投保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若遭遇破坏,且作为破坏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对受其损失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这里所谓"赔偿"主要是指,在交强险及商险的保障范围内,应首先由机动车的强制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具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给予赔付;若经济损失超过了上述两家保险公司所能承受的赔偿额度,那么超出的部分便需要由购买商险的公司按照其与车主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车主并未购买商险,那么剩余的经济损失则需全部由加害方,即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来承担。同样地,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遭受损害时,若被认定为该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那么首先应当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或者该机动车并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经济损失将由侵权人,也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全权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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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4: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