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车险全责保险公司不赔起诉要钱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出司法诉讼时需缴付诉讼费用。就民事诉讼而言,通常情况下,起诉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立案接受审案之后,应当预先支付相应的诉讼费,而有关费用在裁决结果公布以后,将由败诉方承担。对于部分败诉案件,人民法院会根据诉讼费的承担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在裁决文书中明确注明。
至于保险纠纷方面的起诉费用,则主要依据案件标的金额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若标的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若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2.5%的比例缴纳;若标的金额超出人民币10万元但未达到人民币20万元,则按2%的比例缴纳;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此时按0.5%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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