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停运损失费法院怎么判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倘若受害方所持有的受损车辆正在从事货物运输或客运运营业务活动,那么他们便有权利请求赔偿在此期间由于受损车辆停止运营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就是所谓的“车辆停运损失费”。
然而,这种主张的实现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此特定情况下,“车辆停运损失费”(停运损失)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导致车辆遭受损坏后,如果受害方恰好将受损车辆用作货物运输或客运运营工具,那么在其车辆得到修复之前,受害方因为无法继续正常开展货物运输或客运运营业务而导致的经济收益减少,或者说是每日的停运损失,都应该由相关的事故责任人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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