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要撤案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后撤案的情况,需严格遵守法定义务和前提条件。比如,若无可供调查的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被判定为犯罪行为时,都不应予以立案;
再者,相对应正在进行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受害方或控告方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然而,对于涉及到民事责任部分的纠纷,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达成谅解协议,这将成为法院量刑时酌情考虑的减轻处罚因素。在立案之后撤案即意味着刑事案件的撤销,但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使已立案,也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则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布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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