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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春保险赔偿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的确可行,而所谓的风险代理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全风险代理,也就是说在初期阶段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待事务处理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标的数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通常而言该比例约为30%左右;
其次,还有一种方式则是在前期先收取基本的办案费用,一般为人民币5000元,后期根据实际结果再行收取相应的佣金,这部分佣金的比例大概在10%-15%之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四类案件是被明令禁止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的。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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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3: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