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就真的不赔运营损失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公司对营运损失费用的赔偿问题,我们应该明白这并未被纳入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之内。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可知,当出现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倘若此项赔偿仍无法弥补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则应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继续提供相应的赔偿。 至于超出上述范畴的部分,则应由侵权行为的责任人负责赔偿。因此,营运损失费用理所当然地应当由侵权行为方的车主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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