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八条保险人应当自接到报告、通知或者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保险事故的承保范围并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第七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理赔义务。如果保险人迟延不履行理赔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第六条保险营销员应当规范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以虚假宣传手法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如果保险营销员采取失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违反本办法规定,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依规处理保险营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