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上保险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其法定时效设定为两年。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状况会导致该期限的中止或中断。若依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偿请求,时效期限为两年,从保险事件发生当日起开始计时。若在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因素影响,无法主张上述权利,则时效将暂时终止。但自阻碍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限将恢复计算。 此外,法律亦有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六条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百六十七条 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请求人申请扣船的,时效自申请扣船之日起中断。 自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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