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需要保险提供什么材料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关于原告方相关资料的提供,举例而言,若原告为一家机构组织,那么便需提交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若非法人组织,此项可省略,但仍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在必要之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针对被告公司的相关资料,同样需要提供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工商资料的复印件。 再者,便是关于与保险公司之间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在此提醒您,切勿伪造证据。 最后,还需精心准备专业的起诉状。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因案而异,因此建议原告方寻求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确保关键性材料得以充分准备,毕竟每增加一份材料,便意味着增加了一分胜诉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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