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给打官司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所关心的问题,我们逐一回答如下:
1.关于对方是否会对您提出诉讼这一事项,是基于其个人权益自由决定的,因此,我方无法提供准确预测; 2.所谓的保证金实际上是对对方受到损害部分的充分补偿,此举并非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事件中您的机动车进行扣留的必然前提或者根据; 3.在合乎法定行政法规以及正规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您的机动车存在着被解除扣押并得以顺利放行的可能性; 4.鉴于您已经购买了高额的商业保险,这反映出您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赔偿能力,届时,我们将关注您与对方之间能否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同时也需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5.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唯一的选择便是诉诸法律途径加以解决,然而在此过程中,您需要耐心等待三至六个月的诉讼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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