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追偿起诉谁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案件时,有必要将涉事车辆的双方所有人以及他们所投保的各个保险公司同时列为共同被告。之所以要这样做,主要原因在于其中有些赔偿项目并非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理赔责任范围内,而需由车主自行负责支付。若在此过程中忽略了将车主纳入共同被告的环节,那么当涉及到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之外的费用时,法院很可能会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无法对此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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