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被起诉了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到他人提出诉讼之后,被告应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收集与整理,并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应诉及辩护。若被告对于案件的管辖权不持有异议,则在应诉及辩护过程中需提交以下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需按照原告方人数提供;答辩状需由被告亲自签字或盖章,如被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答辩状内需详细记录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 同时,还需记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数量需按照原告方人数提供;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若被告系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被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被告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应诉,需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注明授权范围(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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