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险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原告、被告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性质,则需简要表述其全称以及住所地址,同时亦应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员的姓名及其职务身份。若原、被告双方皆为自然人,则需详细标注其姓名、性别、生辰月日(如未知被告具体生日年份,不妨大致描述其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若无固定职业,可填写“无业”字样)以及住址(户籍所在地与常居地若有差异,应分别予以明确说明)。
诉讼请求部分应依据请求事项的类别及主次顺序进行排列。首个诉讼请求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分为两段书写,首先阐述原告方主张的事实,其次再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关于证据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文书格式,原先要求在理由之后添加一段“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址”的内容,但如今已不再具有必要性。只需在附件部分增加一项“证据清单”便足以满足需求。 起诉状应制作多份副本,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数量则应根据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而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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