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立医院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员工若在贵公司工作时遭受工伤,则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待遇的审核申请,以寻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其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此情况下,如贵公司尚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您亦有权主张贵公司为员工承担此项责任并予以报销。若贵公司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您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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