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如何给失业保险金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失业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最基础的生活支持。
然而,并非所有失业人士皆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了确保失业保险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特定的条件,仅有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方能获得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及个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义务; 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并不希望失去工作,而是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被迫离职; 最后,已经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并且具有积极寻找新职业的愿望。 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不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也会有所差异。具体而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至五年之间的,最多可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超过五年但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则为十八个月;而对于累计缴费时间达到或超过十年的失业者来说,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将延长至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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