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伤害保险哪种情况不理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食品中毒事件方面,个人罹患此病种,如需申请理赔,保险公司通常不予受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即须有超过三名受害者出现类似症状,方能被保险公司认定为属于意外事故范畴。若为三人及以上集体性中毒事件,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支付相关理赔金额。
在涉及妊娠因素的相关保险责任免除事项中,我们注意到,包括妊娠期、流产以及分娩等情形皆属于保险责任的除外内容。鉴于被保险人在妊娠期间遭遇意外事故的可能性随之增大,因此,大多数类型的意外伤害险通常将此类情形排除在可赔付范围之外。 然而,现今市场上已有专门针对母婴群体提供综合性保障服务的产品,从而可对妊娠期内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覆盖。 至于过劳猝死这一问题,由于其并非由外部突发状况直接引发,故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绝大部分的意外伤害保险都无法对此类情况予以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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