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是社会保险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社会保障领域内,涉及到的各类纠纷主要可分为四类:
首先,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此种类型的争议主要围绕着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此引发的纠纷。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件通常涉及到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医疗保险赔偿纠纷等两大方面。 其次,参保纠纷。这一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作为劳动者的雇主,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有义务为其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但却未能做到,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 再次,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源于社保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未能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缴费义务,具体表现为不缴、少缴或者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多种情形,属于社会保险费缴纳过程中的瑕疵行为。 最后,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往往这些情况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也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继而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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