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保险案件律师费由谁承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起诉保险公司的诉讼,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会由委托方预先垫付,待案件取得胜诉或是经法院裁定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后,再行转由被告负责支付。律师费即指律师因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在我国,通常遵循“谁聘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用”这一基本原则,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或相关法律解释对此予以规定,亦或是双方当事人事先达成了相关协议,否则律师费一般不会由败诉方承担。关于起诉保险公司的具体流程,可概括如下:
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提交的上述文件和材料之后,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三步,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将做出受理决定并正式立案; 第四步,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告知被告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最后,经过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等环节,案件即可告一段落。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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