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险哪个保险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可以将“不可保意外伤害”视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范畴,这意味着从保险原则的角度出发,某些意外伤害保险人是不应当予以承保的,因为若进行承保则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类型的意外伤害属于不可保范围:
1、被保险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挑起争端、打架斗殴过程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饮酒过量、吸食(或注射)毒品(例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以及致幻剂)之后所引发的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自身的自杀行为而导致的身体伤害。针对这些不可保意外伤害,在制定和解释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时,应当明确地将其列入除外责任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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