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利息多少合适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人无法偿还所借款项时,双方约定利息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双方协商而定,但其上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准则。
若双方并未就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当出借人提出该方面请求时,法院往往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然而,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如数还款,那么出借人有权要求对方按逾期时间支付相应的利息款,这其中逾期利息的具体金额通常可参照借款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依据来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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