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下,事业单位债权债务清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货币资金方面:
1.截至报告期末的完整且准确的现金清点表或者相应的现金结账清单复制件。 2.截止本期末的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包括未抵达账户核对表)以及银行询证函,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度。 (二)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方面: 1.截止期末的每一个细分类别的明细账目清单。 2.截至期末的对于金额较高的余额的函证函。 3.假设无法进行信件查询的情况下,需要复制与会计报表时间最近期内所发生的所有往来账户记账凭证,以及关键的票据等信息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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