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虚拟账号打错款了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的钱款事宜,我们有必要采取司法途径来进行追索。
若是收款方拒绝对我们支付款项,或是即使通过银行我们亦无法获取收款方的联络信息,在此种情形下,作为汇款方的我们便有权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不当得利”这一法律依据,请求法院判决收款方将不当所得的利益归还给我们。 为了确保日后执行过程中的顺利进行,我们还可在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向法院提出查封对方收款账户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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