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卖房子,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办理抵押贷款尚未偿还完毕的房产进行交易的处理方式共有以下三类:
1、转按揭: 此为最为便捷与直接的方式,是现阶段二手房交易中的常用术语。 具体而言即是指将个人所有的住房予以出售或者转移给其他需求者,并同时对房贷的借款期限、借款人和抵押财产进行相应变更的业务。 2、运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来清偿剩余的贷款债务: 此类交易模式在现今市场环境下较为流行。 对于业主的原有贷款金额相对较少或者经过大量还款后剩余贷款金额有限的情况而言,此种方法尤为适用。 一般来说,买房者需要支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到40%作为首付款,卖方则可借助该部分资金偿还贷款余额,随后便可注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一步行使后续的交易流程。 3、借助银行贷款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 当买方对房产表示满意但因不愿承担未结清贷款的风险而选择放弃购买时,卖方可考虑采用类似方式。 也即凭借另一处被银行认可的抵押财产(例如其他房产等)进行贷款申请,如此一来,房屋持有者便可以抵押品为担保向银行借入所需款项来偿还欲售房产的未完成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