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良资产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企业的不良资产,特指企业在自身运营过程中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部分资产净亏损以及潜在亏损(资金)尚未入账,同时还包括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必须计提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被计提的各类存在问题的资产预估损失金额。
而银行所面临的不良资产,也常被人们称为不良债权,其主要类型便是不良贷款额,是指银行客户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与规模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 换句话说,银行之所以会发放这类贷款,并非出于预料之中的顺利偿还本金及利息。 总而言之,不良资产的核心构成主要由不良贷款组成,并具体细分为逾期贷款(即贷款到期而未按时偿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超过两年的贷款)和呆账贷款(具有核销必要性且无法收回的贷款)三大类。 除此之外,还涉及房地产等不动产资产组合。 在定义上,不良资产包括那些无法融入企业正常资金运转流程中的资产类别,例如债务方长时间拖欠未清的应收账款,企业购买或生产出来的库存积压材料以及糟糕的投资项目等。 自1998年后,我国政府将资产类别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级分类法”。 到了1999年7月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 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目前常规的特殊准备金提取比率分别是: 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和损失类100%。 最后三个类别的资产便属于不良资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是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处理的,难度也是相当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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