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利滚利可以只还本金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持有人可以与其所属银行进行讨价还价,以达成仅偿还贷款本金的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家银行之间对这类协商有着不同的规定,其最终协商结果也因此而异。 首先,对于一些无需进行协商的情况,假如持有人所拖欠的贷款额度较小,且逾期引发的利息负担并不沉重,这种情况下,便没有进行协商的必要性。 毕竟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银行,它始终寻求利润最大化,因此一般情况下,它们并不会愿意参与此类协商。 其次,进行协商的适宜时机如下: (1)有时尽管本金的数额相对较小,但如果逾期所导致的利息和违约金的累积额较大,那么这显然是一种必须进行协商的情形。 举例来说,假设持有人所背负的贷款额为五千多元,然而由于逾期至今已有三年之久,连同利息在内,需要偿还的贷款总额已然高达一万余元。 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应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2)当贷款额度较大且逾期时间相对较短(通常要大于三个月),从而产生了相当巨大的利息时,此时持有人完全有理由联系银行进行协商,争取降低利息负担。 (3)贷款额度较大,逾期时间亦较长的情况下务必进行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法,一般而言,在能与持有人取得联系的前提下,银行通常不会轻率决定进行法律诉讼。 考虑到持有人有还贷意愿,在准备还款前,持有人可主动与银行进行协商,以争取得到减免利息的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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