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下来了又不想贷了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签订贷款合同时,若您反悔并选择放弃该项贷款,这将视为违反协议,需要承担支付罚款或违约金的责任。
2、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度分析来看,若您在贷款过程中萌生退意且尚未与相关贷款方签署贷款合同,此时选择不再贷款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一旦贷款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便被视作违约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需向贷款提供方全额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后方能解除贷款合同。 请在申请贷款前认真思考自己是否真正需要贷款产品,尽量避免在贷款过程中撤销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贷款机构在合约签署后未准时发放贷款,那么此情形应由贷款机构负起违规之责,此时贷款合同将会自动失效,且不会判断为用户违约。 关于违约罚款的设定方式,可为固定罚款额度,亦可通过计算违约金(即损害赔偿金)的方式设定。 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应当依据违约情况加以确定。 在约定的罚款标准过低导致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罚款时,如您书面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增加罚款额度,则新增罚款额度应以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