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被封怎么样才能解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遇到了银行卡已经被冻结的问题时,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种有效的恢复方法供您参考与选择:
首先是前往发卡行实体店申请,您只需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相关银行卡,亲自前往发卡行的营业大厅,向工作人员明确提出您的解冻申请。 在得到工作人员严谨细致的审核之后,您的银行卡就能够顺利地恢复正常使用各种功能了; 其次是客户服务电话申请,您可以通过拨打并接听发卡行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进入到人工服务环节,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银行卡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然后根据获取到的信息寻找解决方案,最后申请进行解冻操作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冻结的原因各式各样,如支付密码输入错误、银行卡遗失等都可能导致银行卡被冻结。 其中,因密码输错或挂失引起的冻结情况,是可以申请解除的;但是像逾期或者由于法院操作而产生的冻结,以及套现行为导致的冻结等情况,要看实际情况而言,部分情况是可能会导致银行卡被永久冻结的。 敬请理解和配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