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举报、投诉与申诉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举报,是指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或个体,在发现有犯罪事件及其责任人存在情况下,向司法部门(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揭示并报告这一现象的行动过程。
与之相对的是投诉,后者主要指向各类社会团体(例如消费者协会等)或在法律地位上相互平等的民事主体提出申述或者投诉。 至于申诉,则是指作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员的个人,当他们认为对某一事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尽合理时,可以向国家相应的职能机构表达观点,并以陈述理由和提交申请为手段来寻求重新审理该问题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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