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才会受理行政复议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项法律条文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包括:
首先,该案件必须具备明确的申请人以及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被申请人; 其次,申请人和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利害关系; 再次,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及依法合理的理由; 此外,其申请时间也应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进行提交; 最后,该争议事件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以及,此次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拥有对该事项的职责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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