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应做如下处理: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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