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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处罚
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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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13 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