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处罚
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随便看
重婚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
普通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失赔偿吗?
申报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听从股东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含什么项?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医疗期满后调岗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的辞退通告表员工要签字吗
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
用人单位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法院会立案吗
犯重婚罪受骗一方需要判决吗?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外面养小孩能告重婚吗?
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扣工资吗
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吗?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听证吗?
行贿罪5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修缮责任
住宅用房
营利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咨询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
服务场所
房地产权证书
贿赂罪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1 13: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