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行政处罚款如何上缴 |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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