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怎么办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有关解释,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 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因此,你可向上级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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