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完结的期限内开庭都可以,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2、如果存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如果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
【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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