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委的裁决怎么申请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和有关材料。 包括: 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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