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几种情形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情形有: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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