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
分类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解答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随便看
离婚回不去可不可以找律师代办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可不可以申请再审
离婚律师可不可以全代理
老公频繁出差可不可以离婚
离婚协议书2年后可不可以撤销
如果一方婚前有精神病可不可以离婚
女方患精神病期间可不可以协离婚
刚领证一天后悔了可不可以撤销
外地人在上海还可不可以办理离婚
暂时离不了婚可不可以签离婚协议
丈夫生病期间妻子可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父亲一方有精神病能否可以离婚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呢
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上诉请求具体有哪些
妻子不可以生育离婚补偿具体有哪些
跨省办的离婚证能用吗
我遇到了感情骗子能起诉吗
离婚开庭被告不去能吗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
男方残疾女方可不可以申请离婚
丈夫有癌症可不可以离婚
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可不可以离婚
男方出轨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不可以
男方生病了可不可以离婚
已领离婚证可不可以撤销
票据纠纷
主义务
从义务
专属义务
非专属义务
作为义务
约定义务
对世义务
对人义务
主给付义务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5 6: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