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法庭上开庭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法院审理案件环节程序步骤的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书记员要检查明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者是否已准时抵达现场聆听开庭过程;
同时向所有出席者公布开庭时应遵守的制度秩序;审判长核实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宣读案件相关背景以及审判团队、记录员名单;并以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此次审理中涉及到的相关权益和义务,询问他们是否有任何的回避要求需要提出。
其次是开庭的实质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庭审调查工作是重中之重,在调查完毕之前,审判长必须对已经掌握的事实真相及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整理,然后轮流询问各方当事人、第三方机构及代理律师是否还有意愿做出最终陈述。接着,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争议双方及其委托人代表要在场上各抒己见,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审判长将依照原告、被告、第三方的出场顺序征询各方对于此案的最后看法。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后,审判长宣布暂时休会,转入评议环节。评议过程需遵循多数决原则,评议内容需详尽记录并妥善保管。评议结束后,审判长宣告再次开庭。在此过程中,审判长还要当众宣布审判结果,同时说明判决书将在宣判次日起十日内发放给当事人;或者选择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刻将判决书交付给当事人。
此外,还需公正透明地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诉的权利、期限、上诉法院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4: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