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分案移送完成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从立案至开庭所需时长问题,我们需根据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分别讨论:
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法院收到由人民检察院转交的相关材料后,依照一般简易程序,通常会要求在一个月以内举行庭审。 而依据普通程序处理此类案件则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开庭。 其次,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在受理立案申请之后,同样需要区分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若采用简易程序,则通常要求在一个月内开庭。 至于普通程序的案件,若无需发布公告通知等环节,则一般会在两个月以内开庭。 但若需要发布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传票,则开庭时间可能会推迟至三个多月甚至四个月左右。 最后,对于行政案件,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也会要求在一个多月以内开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过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六个月。 如需进一步延长,还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立案之后,法院将会按照既定的审判流程安排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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