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资纠纷起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需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
2.经过司法部门严格审查后,若审批通过则会下发起诉书副本至被告以供查阅; 3.被告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应于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法院也将于收到答辩状的第五日起,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以便了解对方立场与观点; 4.倘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后续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5.当决定采用开庭审理方式时,法院须提前三天通知相关主体并公开宣告这一消息; 6.法庭调查环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当事人需据实陈述各自的观点及事实依据,然后是告知证人权利与义务、证人提供证言、宣读未亲自出席现场的证人证言内容、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等环节; 7.而法庭辩论方面,则依次包括: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阐述己方论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相应地进行反驳,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亦可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论述或进行反驳,之后便是各方相互之间的激烈辩论; 8.随着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需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逐一听取各方对案件 最后处理方案的看法; 9.根据法庭辩论的结果,无论是否能够进行调解,都需要依法作出判决。 如有必要,在裁决前仍可能进行调解,但倘若调解无果,便要立即作出判决; 10.最终判决需由法官发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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