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能来回走动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展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各参与者须在限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场。
对于任何违反庭审纪律者,审判长具有强制其离开法庭并处以罚款等措施的权力。 待到旁听座位不足以容纳所有申请旁听的人群时,应依照申请人报名的时间顺序,或者采用抽签、摇号等公正公平的方法来分配旁听证,且应该优先考虑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家属及与其案件存在利益冲突者出席旁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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