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弹弓射鱼镖是否是治安管制品?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弹弓射鱼镖是不治安管制品。管制刀具包括如下: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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