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处罚有时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治安处罚的时效为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并没有在时效内发现的,超过时效内,是不能再进行治安处罚的,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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