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员工仍在职,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翌日起,若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满一年,则需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待遇。 倘若用人单位因犯法而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更应对劳动者支付额外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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