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后,有经济补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员工遭受职业伤害之后,倘若与其解约劳动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将有经济补偿金的发放。
假如由雇佣公司首先宣布解除合同,如此一来,除之外于工伤赔偿,相应的经济补偿也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若为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同样有可能获取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即平均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基本薪资; 倘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凑成一年者,则依照一年来计算; 若未满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基本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