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处于怀孕期间且劳动合同即将届满的情况,雇主不应该以合同期限届满作为终结劳工合同的合法理由,而是应该将合同的有效期延长到孕妇的妊娠期、分娩期和产后哺乳期等阶段结束为止。
若有违反此规定者,则该劳动者可得到相应权益保护,有权要求雇主对终止其劳动合同行为作出赔偿。 赔偿的计算方式通常设定为经济补偿金额的两倍。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主要依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任职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