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员工因工作超过一年而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离职,有权依法获取相应赔偿。
依据相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达一年及以上,可被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了不具确定终止时间的长期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员工选择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将得到法律支持。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根据该职工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的长短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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